商标业务 版权业务 |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国家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经过审核,准予注册的法律事实。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 ,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
普益知产商标查询业务是我公司为提高客户商标注册成功率,在商标提交注册申请之前对客户提供的商标在其确定注册的分类范围内进行检索查询的过程。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续展指的就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商标变更是指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软件著作权登记是指软件的开发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依法向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软件的行为。
美术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美术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美术作品的行为。
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文字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文字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文字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文字作品的行为。
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音乐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音乐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音乐作品的行为。
舞蹈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舞蹈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音乐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舞蹈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舞蹈作品的行为。
口述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口述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音乐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口述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口述作品的行为。
戏剧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戏剧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音乐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戏剧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戏剧作品的行为。
曲艺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曲艺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曲艺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曲艺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曲艺作品的行为。
杂技艺术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杂技艺术类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杂技艺术类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杂技艺术类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杂技艺术类作品的行为。
建筑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建筑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建筑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建筑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建筑作品的行为。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电影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电影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影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电影作品的行为。
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行为。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类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类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类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类作品的行为。
地图、示意图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地图、示意图类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地图、示意图类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地图、示意图类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地图、示意图类作品的行为。
模型类作品著作权登记是指模型类作品创作者以及通过继承、受让或者承受模型类作品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享有著作权的模型类作品依法向国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保护其模型类作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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