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可以申请“加急”即申请办理加快审查。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申请上市;2.商标质押融资;3.海关商标权备案;4.商标侵权案件查处;5.行政程序中商标确权案件审理;6.司法程序中诉讼案件需要;
满足如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商标转让加快审查申请:(一)企业申请上市;(二)商标质押融资;(三)海关商标权备案;(四)商标侵权案件查处;(五)行政程序中商标确权案件审理;(六)司法程序中诉讼案件需要;(七)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等事项需要;(八)重大商业活动需要,如产品进驻商场超市或者电商平台、招投标;(九)其他合理事由需加快审查的情形。
普益知产根据《关于中国商标网及网上服务系统暂停服务的通知》得知“因系统升级改造,2024年4月29日晚20:00起中国商标网及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停止服务,5月6日08:00恢复服务,4月30日当天商标注册大厅及商标受理窗口停止办理业务。为保障广大商标申请人及商标代理机构的商标权利,期限届满日为4月30日的答辩、回文、缴费等时限延长至5月6日。”
商标驳回复审失败了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是商标法第34条。
先说结论:慎重使用,商标标志中尽可能不带“天津”二字。细说原因:1、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2、23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中规定“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标志”应当避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